关于填报地方性学会党建工作
基本情况的通知
各市级学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的要求,按照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部署要求,中央组织部要求我市对地方性学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两个覆盖”工作质量、党组织发挥作用机制、负责人审核管理、党建工作基础保障等方面情况进行摸底调研。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工作要求,请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市级学会、研究会于5月25日(下周四)前将表格反馈至社团二处,无业务主管单位及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市级学会、研究会反馈至所属联合党委。(填写表格时请先阅读填表说明再进行填报,切勿填错)
反馈邮箱:malongchao@mzj.beijing.gov.cn
附件:1.填表说明
2.地方性学会党建工作基本情况表
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党委
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社团二处
2023年5月16日
附件1
填表说明:
1.本表所称“学会”是指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主要从事学术研究、学科发展、促进学科人才成长等业务活动,主要由从事学科教学研究或专业技术实践活动的科学工作者和相关组织等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一般以“学会”、“研究会”等字样命名。
2.填表时请按照示例填报。学会名称写规范全称;有常设办事机构一栏如果有就填1,如果没有则空着;业务主管单位一栏请在7个类型中选择1种,在相应类型下面表格写1,其他类型下面表格空着,业务主管单位名称写规范全称;挂靠单位一栏如果没有挂靠单位本栏不填,有挂靠单位的先在有挂靠单位一栏下面表格写1,再选择1个分类在下面表格写1,名称写规范全称;工作人员和党员情况一栏,党员总数包括未转入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组建情况,单独建立党组织和联合党支部为互斥内容,只能选一个填写;后面几栏请参考前述要求填写。
3.以上情况填写截至2023年4月底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