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2015年北京市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方案(学术性社团评估方案)
附件1:北京市市级社会团体评估申报书
附件2: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
附件3:社会团体评估前期准备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4:北京市级社会团体评估自评表
附件5:“内部评价”系列评价调查表
附件6:倍能评估组联系方式
2016年北京市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方案
(学术性社团评估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和“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精神,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第39号)和《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2016年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评估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估依据
(一)政策依据
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7]127号);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第39号);《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北京市民政局京民社[2010]510号)。
(二)评估标准依据
《社会团体评估指标》及评分细则(2016年北京市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方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评估工作按照“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指导思想,由政府部门总体主导,由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共同参与,由专业化机构独立运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和评分细则,通过公正、公平、科学地运作,发挥导向激励作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分类评定原则
社会团体实行综合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
2、客观公正原则
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要充分考虑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并接受社会的监督,体现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
3、科学规范原则
评估工作的内容、指标、程序、方法等符合社会组织管理的要求,体现评估的科学性、规范性。
4、以评促建原则
社会组织评估是对社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有效服务的重要手段,通过评估工作,推动社会组织规范运行、健康发展,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
三、评估范围
凡在北京市民政局注册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最近两年年检合格,均应申请参加评估(2012至2015年已参评社团除外)。
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一)上年度不参加年检的;
(二)上年度年检不合格的;
(三)上年度被行政处罚的;
(四)前两年度评估中弄虚作假的;
(五)在评估有效期内的;
(六)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四、评估组织机构
(一)评估委员会
评估委员会是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期间的非常设机构,负责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评估委员会由有关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社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人员组成,人数7-15人。其主要职责是选聘评估机构;修订评估指标和评分细则;对评估机构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公示评估结果;负责将审核意见和评估结果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评估委员会在社会组织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初评的基础上,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需有2/3以上委员出席,并采取投票方式表决,设同意票和反对票,每位委员1票,获半数以上委员通过后,确定该社会组织等级。每位委员须在表决结果上签名确认。
(二)评估复核委员会
评估复核委员会是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监督机构,由有关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社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人数5-9人。其职责是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
复核委员会在收到复核书面申请后,应当充分听取评估机构的评估情况介绍,并派专家到提出复核申请的社会组织,进行现场复核,查看社会组织提交的复核申请及相关书面材料,并听取社会组织陈述。复核委员会召开复核会议,在听取复核专家的陈述及审查复核工作报告后,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半数以上委员通过后,确定复核结果,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申请复核的社会组织。
(三)评估机构
评估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社会评估机构承担社会组织的初评工作。评估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初评工作实施方案;聘请实施评估工作的专家;对社会组织评估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初评;撰写等级评估报告;将初评意见报送评估委员会。本年度共有六家评估机构参与评估工作:北京风华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促进中心;北京大学;北京市瑞德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促进中心;北京德诚社会组织评估与促进中心;北京市倍能公益组织能力建设与评估中心;中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五、评估方式和程序
(一)评估方式
采取社会组织自评、评估机构初评、评估委员会审核、政府部门确认的评估方式。
(二)评估程序
评估工作按照民政部门发布通知、社会组织提出申请、参评社会组织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考察初评、评估委员会审核、公示评估结果、民政部门确认公告、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的程序进行。
1、自评
自评是指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全体工作人员对照评估标准逐项进行实事求是地评估,根据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填报自评表,写出自评报告,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和事实依据,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到评估机构。
2、初评
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在社会组织自评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实地考察和初评,形成初评结果。
3、评估委员会审核
评估委员会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初评报告统一进行审核,通过表决后,确定评估等级。
4、公示
评估结果在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接受社会组织和社会监督。
5、复核
公示期间,参评社会组织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核申请的,由复核委员会按照规定进行复核。
6、结果确认与公告
评估结果在报北京市民政局确认后公告。
7、颁证
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
六、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4月1日- 4月30日)
1、撰写《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
2、拟定评估方案;
3、成立评估委员会和评估复核委员会;
4、修订评估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
5、推选评估机构;
6、确定参评社会组织名单。
(二)动员阶段(4月20日- 6月10日)
1、召开参评社会组织及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评估工作动员会;
2、评估机构与参评单位商定现场评估时间表。
(三)申报自评阶段(5月10日- 6月10日)
1、参评单位对照《评估指标及评估材料目录》的各项内容进行自评,并按“内部调查表”要求,对随机抽样产生的会员、理事和监事进行问卷调查。
2、参评单位6月10日前按照评估申报要求,将《自评报告》、《自评表》的电子版发至评估组邮箱,北京市倍能公益组织能力建设与评估中心邮箱:beinengpinggu@pactchina.org。北京德诚社会组织评估与促进中心邮箱:jianhua1101@126.com。
3、参评单位于初评前,将所有评估申报资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备齐,左侧装订,并于现场评估时交送评估组专家。评估申报资料的电子版于6月10日前发送至评估组邮箱。(详见附件3)
(四)初评阶段(6月10日-8月31日)
评估机构对照参评单位提交的自评材料,下发现场评估日程工作安排和工作程序表,进行实地考察和初评。
(五)审核阶段(9月10日- 10月30日)
评估委员会对评估机构的初评报告进行审核,做出评估结论。
(六)公示阶段(时间待定)
在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社会组织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组织和社会监督。
(七)复核阶段(时间待定)
1、参评社会组织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复核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复核;
2、复核委员会进行复核工作。
(八)确认与公告阶段(时间待定)
市社团办将评估委员会最终评定的结果报市民政局,经确认后在媒体进行公告。
(九)总结阶段(时间待定)
评估工作结束后,北京市民政局对评估工作进行总结,授予参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并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七、评估等级设置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
评估等级证书和牌匾的名称为“地域名+ 等级+社会组织类别”。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在有效期内,获得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依照有关规定享受政策优惠、资助或奖励。
附件1:北京市市级社会团体评估申报书
附件2: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
附件3:社会团体评估前期准备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4:北京市级社会团体评估自评表
附件5:“内部评价”系列评价调查表
附件6: 倍能中心的联系方式及报送材料方式
附件1 北京市市级社会团体评估申报书
市级社会团体评估申报书
( 本)
社会团体名称
(加盖公章)
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申报日期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制
填 报 说 明
一、按评估申报书所列项目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二、评估申报书填写须打印或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签字笔,严禁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铅笔、圆珠笔;
三、填写内容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四、栏内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五、评估申报及承诺书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
社会团体参加评估承诺书
附件2 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
北京市学术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
附件3 社会团体评估前期准备工作实施细则
在北京市社会团体评估机构进入现场评估阶段前,请参评协会配合做好以下前期准备工作:
第一步 深入了解本次评估目的及其内容
请仔细阅读民政部颁布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发〔2010〕39号)及《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评估工作时间安排》,明确了解本次评估工作的意义、内容和流程。
参评协会通过这些文件可全面了解本次评估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并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自评并准备相应的现场评估文件。
第二步 向评估机构通报本协会评估工作联系人信息
5月20日前,参评协会请指定一位协会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负责与评估机构的联系沟通工作,并将联系人及协会的联络信息通报评估机构,包括: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件、通信地址以及协会工作地址及具体交通路线等。评估机构的联系方式附后。
第三步 准备“前期报送文件”
1、填写《市级社会团体评估申报及承诺书》并加盖协会公章,确认本会参与本年度社会团体评估工作的意愿。
2、撰写《社会团体自评报告》。字数在8000字左右。内容包括:协会发展历史概要、协会领导班子、专职工作团队情况、会员情况、2014年以来主要工作成就与经验、工作难点及存在问题、问题成因、未来三年工作规划、对社会团体相关法规及政策的改进建议等。
3、根据协会评估指标体系,对协会工作进行自评,填写《市级社会团体评估自评表》。(※重要提示:本次主要是对协会在2014-2015两年间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估。所有报送材料应主要依据本会近两年发展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和报告。)
4、准备协会有关法律文书副本:包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含年检记录)》、《协会章程》、《办公住所的使用权证明》等。
5、2014年和2015年年度协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6、用三种“内部调查表”,分别对随机抽样产生的会员(10位)、理事(5位)和监事(2位)进行问卷调查,待现场评估时交给评估组。
第四步 向评估机构报送“前期文件”
2016年6月10日前,向负责本协会评估的评估组报送“前期文件”。须报送的“前期文件”包括:
⑴ 《市级社会团体评估申报及承诺书》(均已签字盖章)
⑵ 《社会团体自评报告》
⑶ 《市级社会团体评估自评表》
⑷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含年检记录的复印件)
⑸ 《社会团体章程》(复印件)
⑹ 《办公住所的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⑺ 理事会名册(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秘书长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电话)
⑻ 监事会名册(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电话)
⑼ 会员名册(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电话)
⑽ 2014年和2015年年度协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报送文件格式:
所有“前期文件”,须以电子版及纸质版两种形式报送评估机构。(登记证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等,仅有纸质版复印件即可。)纸质版需一式两份。每份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按上述“前期文件”目录顺序排列。
电子版文件按上述“前期文件”目录顺序排列后,将所有文件以打包压缩形式发送至评估组邮箱,压缩文件名统一为“2016+机构名称+评估材料”,例如:《2016中关村长策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评估材料》。
第五步 做好“现场评估”准备工作
评估机构将在收到并审查合格协会的“前期文件”后,在约定时间到协会办公所在地进行现场评估。为此,请协会事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提供现场评估场地:一个会议室或2-3间办公室,供5-6位评估小组工作人员分别查阅资料和访谈用。评估小组主要分三个区域开展工作:一是“访谈组”,由评估小组负责人对协会主要领导人进行“综合深度访谈”;二是“非财务指标评估组”(2-3位评估员分别查阅资料,就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影响等指标询问秘书长及协会工作人员);三是“财务评估组”(1位会计师,查阅财务资料并询问会计和出纳)。
2、指定专人现场配合评估小组工作:现场评估时,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人员等应到场提供材料,解答问题。秘书长、财务人员必须在场,会长及副会长等应保证至少一人到场。
3、现场评估所需时间为半天(四个小时),上午八点半到十二半,或下午两点到六点。
现场评估基本流程如下:
(1)协会领导简要介绍评估准备工作(15分钟);
(2)评估组分为两组,一组访谈协会领导,一组查阅协会准备的资料(3小时);
(3)评估组内部评议;
(4)总结反馈。
4、依据“现场评估所需资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在现场将所有材料按“现场清单”编号,分类顺序摆放。
5、请协会联络人向评估小组详细告知交通方式。
6、评估小组不接受任何礼品或餐叙邀请,请参评单位予以理解与协助。
第六项 评估机构及联系方式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序号01至81的单位致电或发电子邮件向北京市倍能公益组织能力建设与评估中心评估组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韩满荣13522780867。邮箱:manrong1999@sina.com。
序号82至148的单位致电或发电子邮件向北京德诚社会组织评估与促进中心评估组询问。联系人及电话:绳建华15601387797。邮箱:jianhua1101@126.com。
2016年应参加评估的学术性社团名单
附件4 北京市级社会团体评估自评表
附件5 “内部评价”系列评价调查表
学术性社团(会员表)对协会工作评价调查表
社团名称: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会员签名:
联系电话:
说明:
1、此调查表为《学术性社团评估评分细则》中内部治理、社会评价部分的评分依据。
2、《学术性社团会员对协会工作评价调查表》由申请评估单位向会员发放、回收并统计。
3、此调查表需要10名会员分别填写。
学术性社团(理事表)对协会工作评价调查表
社团名称: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理事签名:
联系电话:
说明:
1、此调查表为《学术性社团评估评分细则》中内部治理、社会评价部分的评分依据。
2、《学术性社团理事对协会工作评价调查表》由申请评估单位向理事发放、回收并统计。
3、此调查表需要5名理事分别填写。
学术性社团(监事表)对协会工作评价调查表
社团名称: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监事签名:
联系电话:
说明:
1、此调查表为《学术性社团评估评分细则》中内部治理、社会评价部分的评分依据。
2、《学术性社团监事对协会工作评价调查表》由申请评估单位向监事发放、回收并统计。
3、此调查表需要2名监事分别填写,包括监事长在内。
附件6 倍能评估组联系方式及报送材料方式
1、倍能评估组负责人:
单位:北京市倍能公益组织能力建设与评估中心
联系人:韩满荣
电话:(+8610)6409 7172-602 ;13522780867
传真:(+8610)6409 7172-604
邮箱:manrong1999@sina.com
2、评估资料报送地址:
(1电子版: 评估组邮箱:beinengpinggu@pactchina.org
(2纸质版:寄送地址待定, 请6月10号后登录beinengpinggu@126.com 密码cbac2014 查询
3.下载电子版资料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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